综合工作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09浏览次数:615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校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构建民主、团结、和谐的校园环境,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接待日的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4:15—17:00。 
    二、参与接待的校领导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与来访人员进行沟通,详细填写《校领导接待日记录》。
    三、参与接待的校领导要遵循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上级信访工作的要求,严格依照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办事。
    四、来访人员反映问题时,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
    五、院办由专人负责接待日的安排、落实和反馈工作,保存《校领导接待日记录》,年终统一归档。
    六、来访意见和建议的处理和反馈。
    (一)及时处理。对来访反映的问题,校领导应及时处理,明示有关处理意见,需要集体研究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由校办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答复。
    (二)分工配合。来访中涉及的一般性事项,由分管领导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对涉及学校重大决策或重要工作的具体事项,须呈请学校主要领导或提经院长办公会、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三)督办落实。校办根据《校领导接待日记录》中的领导批示,将需要督办或协调的工作移交批办单位办理,并随时跟踪办理的进展情况。
    (四)信息反馈。校办要把信访内容的最终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来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