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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学校第三届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启动仪式暨2009年全省大学生冬季长跑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1-05浏览次数:727

[来 源]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文 号] 鄂教体艺〔2009〕30号[发表时间] 2009-11-04 16:57:43

各普通高等学校: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的通知》(教体艺函[2009]7号),号召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从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开展以“阳光体育与全民健身”为主题的冬季长跑活动。为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动全省高校“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的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学校第三届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启动式,同时举行2009年全省大学生冬季长跑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启动仪式和长跑比赛由湖北经济学院承办,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协办,时间安排在2009年12月5日。

二、各高等学校要结合各校实际做好开展大学生冬季体育锻炼活动的组织方案,广泛开展以冬季长跑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冬季体育锻炼,掀起冬季群众性体育锻炼的热潮。各校要按照《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参赛队伍的选拔、训练工作,积极报名参加比赛。

三、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要积极协助承办学校和参赛学校做好比赛的宣传发动、竞赛组织、线路考察和裁判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三、承办学校要认真做好启动仪式和长跑比赛活动的组织接待、后勤保障、安全防范、竞赛策划、参赛学生的健康资格审查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在竞赛环境周围提供必须的医疗卫生、交通安全等保障,制定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医疗急救措施,确保参赛学生的健康和安全。

四、各参赛学校要委派专人与医疗机构联系对所有参赛学生进行健康检查,报名前必须经过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示的健康检查证明,确认是否能参加长距离体育活动后,再决定是否报名参赛。报名前,由学校为所有参赛学生购买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得报名。

五、各学校报名时,应同时向承办单位报送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表》和《比赛报名表》。并详细填写相关内容。需要赛会提供食宿安排的学校,应提前告知承办学校(联席地址:武汉江夏藏龙岛科技园区洋湖大道特1号,湖北省经济学院体育系,邮政编码:430205,联系电话:027—81971663,联系人:王义平)。

六、为了做好本次活的筹备工作,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定于12月4日下午14:30在湖北经济学院体育馆举行参赛学校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请各参赛学校按时派人,并带学校校旗一面参加会议。

 

附件:2009年全省大学生冬季长跑比赛竞赛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