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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1-23浏览次数:723

[来 源] 高教处    [文 号] 鄂教高函〔2009〕30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鄂教高〔2007〕23号)的要求,我厅拟开展第三批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既可在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高职高专教改试点专业中设置,也可在校企合作基础好、工学结合改革有创新的骨干专业或特色专业中设置,每个专业限报一个岗位。第一、二批已公布的设岗专业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名额。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每校申报4个,省级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每校申报3个,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每校申报1-2个。请各校按照推荐名额申报。

三、申报材料。各校在申报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校设岗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3.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岗方案。设岗方案中应明确设岗专业教学工作目标、教学任务要求、拟聘人选的具体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具体要求及考核措施和管理办法等有关内容。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于2009年12月1日前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同时上报电子文档。联系人:丁铱,联系电话:027-87328007,电子邮件:gjc@e21.edu.cn。

希望各有关院校进一步加强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的设置和人员的选聘工作,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总结经验,充分发挥楚天技能名师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我厅将在12月中下旬召开楚天技能名师工作交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