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后勤集团: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安全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校办牵头,校产处、后勤集团、保卫处、教务处、学工部等部门分工负责。其中,消防安全由保卫处负责;交通安全由校办负责;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由后勤集团负责;自然灾害防范由校产处与后勤集团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由校产处与教务处负责;校园治安由保卫处负责;集体活动安全由学工处负责;事故查处情况由校办负责。各学院对本院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见附件2检查内容)。
二、责任部门必须在假期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在8月31日前整改完毕,各学院根据各专项整改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自查整改。责任部门撰写自查报告并于9月2日前将报告电子版报至学校办公室邮箱24763607@qq.com,由学校办公室汇总撰写学校自查报告上报教育厅。
三、在做好自查总结的基础上,校办与相关部门负责做好9月安全生产迎检工作。
四、上级文件要求,请见附件。
专此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2: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doc